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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武术通史第一卷第三章

2023-3-2 08:3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73| 评论: 0|原作者: 马学智,崔乐泉|来自: 互联网

摘要: 中华武术通史第一卷第三章第三章 春秋战国武术文化的兴起春秋战国时代(前 770—前 221)是中华文化第一个大繁荣时期,百家争鸣,绘事后素,形成了我们今天的中国文化。中华武术也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焕发出勃勃生 ...

中华武术通史第一卷第三章

第三章 春秋战国武术文化的兴起
春秋战国时代(前 770—前 221)是中华文化第一个大繁荣时期,百家争鸣,绘事后素,形成了我们今天的中国文化。中华武术也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焕发出勃勃生机,成为内涵更为丰富的文化复合体,包含了儒家刚健有为的德性精神、墨家非攻兼爱的侠义精神、道家刚柔相济的朴素辩证理念。文化繁荣背后是科技的进步以及其催生出的新制度、新社会形态,冶金革命使得青铜武器走向成熟的高度分化,战国铁质器具的产生,不仅极大地推动了生产的效率,还撼动了旧统治,加速了社会变革。城市的兴起,封建贵族制度的松动,各国竞相进行的政治改革和军事改革,促发了门客制度、养士风气与私学的产生,继而创造了新战争模式,促生了文武分途、武侠竞起的中华武术兴起之大时代。
第一节 科技进步推动的武术兵器技艺革新
冶金技术的进步是春秋战国时代最为重要的科技进步与技术革新。其一方面表现为铜开采量增加,冶铜与铸造技术已非常成熟,兵器开始高度分化;技术工人能够较为精确地控制铸造过程中铜、锡的比例,加之整体铸造技术的出现,使得铸造出兼具柔韧与硬度、长度超过 60 厘米甚至 100 厘米的剑成为可能;戟也发展为常用的长兵器,杀伤力更强,戈的制造更为精良,出现了三穿、四穿带胡的戈,后期则出现了双戈戟(图 3-1)、三戈戟这类更加复杂的车战、步战兵器。另一方面表现为冶铁技术出现并得到广泛应用,出现了为数不少的铁质兵器,与兵器制造有关的铸铁柔化技术和炼钢技术在战国时期产生。最后一方面,春秋战国时期,宛城、邯郸、郢都等著名的冶金城市大量涌现,为金属冶炼规模化生产、专业人才聚集、知识密集创造了必要条件。
曾侯乙墓棺木双戈戟 宴乐渔猎攻战纹图壶双戈戟(藏于湖北省博物馆) (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图 3-1 双戈戟
一、冶金技术革新下的铜兵形态
春秋早期,生铁块炼法已经产生,青铜兵器也同时进入了辉煌时期,出现了六种不同的冶铜工艺,即筑、冶、凫、粟、段、桃,形成了炼铜、制范、调剂、熔炼、浇铸和打磨六道规范化的工序。此阶段,青铜兵器制造技术的高度成熟主要体现在:(1)铸造工人已经懂得铜中含锡比例的不同对兵器硬度和韧性的影响,形成了不同兵器的金属配比和铸造标准。《越绝书》载欧冶子运用“赤堇山之锡”和“若耶子之铜”制造出铜锡相杂的优质兵器,即刃部含锡量大,保障硬度,主干部含铜量高,保障柔韧。《考工记》的记载则更为详细:金有六齐: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戈戟之齐;三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削杀矢之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1〕(2)铸造方法上,合范法铸造已经比较成熟;失蜡法的应用、模印法制范、镶嵌工艺的普遍使用和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已然出现。此外,湖北大冶市铜绿山矿井遗址发掘出的矿井达到五十多米深,开凿方式结合了竖井、斜井、斜巷、平巷等,解决了通风、排水、提升和照明复杂的技术问题〔2〕 ,很好地证明和反映了当时采矿业的发达。在此技术背景下,兵器斧、斤渐渐消失,铜矛、铜戈、铜戟和铜剑更为流行〔3〕 ,其制造工艺都达到了顶峰,并已传播至周边少数民族,产生了颇具各少数民族自身文化特质的武术器械。这一时期的战争非常频繁,各诸侯国陷入激烈的军备竞争,兵器制造量大增,同种兵器的器型更加多样化,考古类型学研究发现,不同墓穴和地区出土的同兵器的各种器型就有四至五大类之多(通常以“甲、乙、丙、丁、戊”及“A, B, C, D”区分和标定器型)。譬如“矛”的器型被考古界分为:双窄叶矛(乙类)、三翼矛(丙类)、脊侧增加血槽的叶矛(丙类亚种)、三棱矛(丁类)等,其差异主要源自各诸侯国的铸造工艺的区别和地理特征差异〔1〕 。这些矛的长度普遍适合于成熟的车战,战国矛长达 2 ~ 4 米,到了后期逐步演化为由身与骹构成的形制近乎统一的三棱矛,《荀子·议兵》载“宛矩铁矛,惨如蜂虿,轻利僄速,卒如飘风”〔2〕 ,其杀伤力大大增强,格斗技艺也趋向进一步成熟。
(3)制作技艺呈现系统化趋势,一是出现了“国工”这样的专业兵器制造师;二是《考工记》成书,标志着兵器的制作已然非常成熟,已经被总结为系统化的典籍,形成了 30 个相互紧密配合的工种,如“筑氏”“凫氏”“栗氏”“冶氏”“桃氏”“段氏”“庐人”“函人”等各司其职。不仅如此,《考工记》还强调铸造兵器时的天时地利条件,提出“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3〕 的制造理念,“视其朕而直”这类的制造标准,还把铸造兵器与“制器尚象”的圣人之道作为圭臬,升华出“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的思想,也促使春秋战国“轴旋短冲矛戟扶胥”〔4〕 之格斗形态的形成。
在春秋战国成熟的冶铜和制器技术背景下,商和西周以来多种铜戈形态并存的“百家争鸣”之局面逐渐被打破,根据最利于技击作战的需求,铜戈形制不断被优化,直内无胡戈与有銎戈逐渐消失,援胡部的内侧加长并开刃,最终形成了接近于统一的“最优技击形态”。该形态的戈可以保证在激烈的格斗过程中,来不及掉转戈援方向时,直接以内刃的内侧给予敌方有效的回击。尤其是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戈的形制按照统一的标准生产,刃内戈完全标准化,每一柄戈的误差极小(不超过 1 毫米),在考古形态学上属于戊类戈,即“直内有胡戈”,其集三角形的尖锐铜锋啄击、援上刃的摏播、援下刃与中长胡刃的劈砍和勾割四大功能于一身,将商代以来诸类型戈最为有效杀伤的功能特质结合于一身。至此,铜戈形制演化至最为成熟的状态,其技击功能得到全面开发。魏武卒就是一支善于用戈的部队。《荀子·议兵》载:“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䩜带剑。”〔1〕 远程攻击武器弩、中程格斗的戈和近身武器剑配合得非常紧密。除此之外,戈不仅可单独用于格斗,也可与标准化的矛联装成戟。
战国时代,结合了戈与矛的铜戟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战场上,《史记》载“虎贲之士跿跔科头贯颐奋戟者”〔2〕 。从春秋早期开始,分铸(戈与矛分铸)联装“戟刺”产生(图 3-2),其主要分布于秦文化区域。这是在同时期铜矛的影响下产生的新器型,该器型相比于一体成型的戟更有优势。由于分开铸造,把矛加装在戈的头部,能够避免浑铸戟因为矛头损坏而导致整柄戟无法修复使用的问题。即使矛头或者戈部损坏了,更换也非常便利。
秦戟的这种创新性形制,大大降低了整体制造成本,具有里程碑意义。
图 3-2 戈与矛联装“戟刺”〔1〕
随着分铸联装戟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流行,铜制兵器与相应的技击水平共同达到了巅峰。戟一则能够用矛头刺杀敌军,二则可以用援上刃推摏敌人,三则可以用援下刃勾割敌人,四则能够使用胡刃劈砍,而且勾割与劈砍常常一气呵成。也即是说,戟是铜兵器中能够将技击发挥最为全面的兵器。
河南汲县(今河南卫辉)山彪镇战国铜鉴的出土证据表明,戈与戟都分化出了步战和车战两类,即“徒戈”“徒戟”和“车戈”“车戟”(图 3-3)〔2〕 。步战戈、戟如:虢国太子元徒戈、左徒戈、武城徒戈、陈子翼徒戈、子良徒戟、陈子山徒戟、平阿左造徒戟〔3〕 等。车战戈、戟如:晋公作岁之禜车戈、交车戈、子车戈、陈□车戈、陈豫车戈、国楚造车戈、齐城右造车戟冶䐣、齐城左冶䐣□□造车戟〔4〕 等。考古发现,步战戈和戟的全长(加上柲)都在 140 ~160 厘米,与《考工记·总叙》载“戈柲六尺有六寸,……车戟常,崇于殳四尺,谓之五等”〔1〕 和《释名》注释“车戟曰常,长丈六尺,车上所持也”的记载相对应,与当时的士兵身高相等或略高一些,如此既便于操作,又能够产生连刺带勾的格斗效果。在先秦文献中,戈、戟的名称常冠以“元用”,也就是“极为好用”的意思,譬如:攻敔王夫差自乍元用戈、邗王是埜乍为元用戈、周王叚之元用戈、楚屈叔沱之元用戈、蔡侯朔之元用戟等,这也间接说明戈、戟的格斗技击价值较高。
图 3-3 汲县山彪镇出土铜鉴上的水路攻战图(图中标△为徒戈,标▲为徒戟)
殳自商周时期诞生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在车战中大量使用。
湖北随县擂鼓墩一号墓出土的战国殳,名为“七柄殳”,此七柄殳的柲和附加物保存完整,头部呈三棱形,下有一粗棘刺形铜箍,隔 35 ~ 51 厘米有一细棘刺箍。除此之外,湖北宜昌当阳曹家岗楚墓,安徽寿县的蔡侯墓,安徽淮南蔡家岗的赵家孤堆、湖南长沙识字岭和湖北襄阳蔡坡的战国墓中均有出土发现,可推定该兵器的大量使用应该是战国时期。殳作为五兵之一,是长度最长的兵器,《释名》载:“殳,殊也,长二尺而无刃,有所撞,挃于车上,使殊离也。”〔1〕 根据商周时期的长度单位,推测殳长约为 2.3 ~ 2.7 米,《考工记》注云:“此所谓兵车也,殳戟矛皆插车輢。”〔2〕 也就是说,殳在商周时代属于车战兵器,主要用途为在敌我两车相互冲击时隔开车距防止撞击,也可以作为冲击敌方战车的兵器。而殳另外一个主要用途与钺相似,象征了权力,常在仪仗队或军队行进时作前导,《诗经·国风·卫风·伯兮》载:“伯也执殳,为王前驱”〔3〕 ,《淮南子·齐俗训》载:“昔武王执戈秉钺以伐封胜殷,搢笏杖殳以临朝”〔4〕 ,均点明了殳到了战国时期作为礼制兵器的作用。
自春秋时代起,剑在整体贺铸的铜器制造技术下得以逐渐加长,殷商、西周和东周早期的短剑(匕首)真正具备了现代意义上剑的形态。山彪镇出土的铜鉴、百花潭出土的嵌错图像铜壶、宴乐采桑射猎交战纹壶(图 3-4),图上持戈、戟的军士腰间很明显有佩剑剑鞘,说明剑配合戈、戟作战的方式已经产生,主要技击方式是先用戈、戟把敌人从战车上勾下,如果对方未死,再拔剑刺杀,如《晏子春秋》所载“戟拘其颈,剑承其心”〔5〕 。
具有实战作用的剑从一开始均为步兵佩戴使用,而且是在北狄影响下产生的新格斗方式〔6〕 。从考古发掘出土此阶段铜剑的情况看,具有铸造精细、式样增多、数量巨大之特点,可以推测我国铜剑在春秋战国之际发展到鼎盛。此时,名剑辈出,干将(吴干)、莫邪(镆铘)、巨阙(钜阙)、辟闾、时耗、纯均(淳均)、湛卢、豪草、鱼肠、步光、干遂、属镂(独鹿)等见之于《战国策》《吕氏春秋》《荀子》《庄子》《太平御览》《吴越春秋》《淮南子》《史记》等文献,类似越王勾践剑、吴王夫差剑这样制作精良、纹饰优美的出土铜剑也很好地佐证了文献所载的内容。
图 3-4 山彪镇铜鉴、百花潭嵌错图像铜壶、宴乐渔猎攻战纹图壶局部
在剑的铸造工艺上,尤其以吴越和楚地为最优,《盐铁论·论勇篇》载:“吴楚之士,舞利剑,蹶强弩,以与貉虏骋于中原,一人当百,不足道也。”〔1〕 据记载,楚国士民均有爱剑之风。
在湖北江陵地区楚国的成年男性墓中,几乎都有一把铜剑随葬,这是由于吴越和楚地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如高质量矿石材料、成熟的技术工人等,《考工记·总叙》载:“吴粤之金锡,此材之美者也。”〔2〕 《史记·货殖列传》载:“夫吴……东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3〕 ,被认为是“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因而,一旦把中原的铸器技艺引入其中就迅速发展出高水平的铸剑工艺,产生了像欧冶子、干将、莫邪〔1〕 等著名铸剑师,也产生了镶嵌、错金、鎏金等技术,很多剑铸有繁缛的兽面纹、云雷纹、窃曲纹、菱形纹等花纹,如越王勾践剑等(图 3-5)。
另外,接近汝、汉之地的韩国及其兼并的郑国也出产高质量的剑,《史记·苏秦列传》载:“韩卒之剑戟皆出于冥山、棠谿、墨阳、合赙、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截鹄雁,当敌则斩坚甲铁幕。”〔2〕 《晋太康地理志》也有:“天下之宝剑韩为众,一曰棠谿,二曰墨阳……”〔3〕 ,东汉的《盐铁论》也载有“楚、郑之棠谿、墨阳,非不利也”〔4〕 之语。
图 3-5 越王勾践剑(藏于湖北省博物馆)
剑的分类很多,但运用整体贺铸法铸造的剑,依照考古形态学,除秦剑之外,中原地区的剑主要分为甲、乙两个大类:①甲种铜剑为“实茎有后之剑”,剑柄为实中圆棒状,柄体有两个或三个凸箍,犹如戒指;剑首呈圆形;剑茎呈圆柱形,或做成圆箍,或做成扁耳;剑格呈凹形或心瓣形,两边微向上卷曲;剑刃前部向内侧收束弧曲,执剑者需拇指指向剑刃,小指抓住剑首格斗。
②乙种铜剑为“空茎之剑”,剑柄中空而圆,柄首呈管状;剑茎呈圆柱形;剑格呈一字形,与剑刃为一体成型,也有部分剑没有格;剑刃也呈现为收束的弧曲形。此外,还有一类铜剑的形制介于甲种与乙种之间,剑柄为乙种空茎,剑首为乙种圆形,剑格为甲种凹形。到战国中后期,剑的形制越来越趋向于统一化,铜与锡的比例也越来越合理。剑刃含锡量大,硬度强,锋利;剑身含铜量大,比较柔韧,耐弯折,不易断裂。考古发现,非整体贺铸的剑也为数不少,这类剑通常为扁茎剑,剑的首、格、身都是分铸合装的,与前两种剑的差别较大,剑茎是扁条形的,上面常有折肩和穿孔,剑刃前部也是向内收束呈弧曲。此时的剑已经臻于铜兵器所能达到的性能极致,无论是技击价值还是精美程度,都令后人惊叹,《淮南子·修务训》评价道:“吴人铸造铜剑,刻刑(型)镂法,乱修曲出,其为微妙,尧舜之圣不能及。”〔1〕与吴越和楚地的剑不同,秦兵马俑出土的青铜剑与其他诸侯国的剑之间找不到传承和过渡关系,秦剑的形态独成一脉,其特征是:①形制非常简约;②剑刃部在 80 ~ 100 厘米;③宽度窄至 3 厘米左右;④剑格和剑柄为后期套装到剑身之上的组装剑;⑤生产的标准化程度非常高。这些特征影响到了后世的钢铁剑,汉剑就是典型的模仿秦剑而造。铜兵器时代,铸剑的关键是在冶炼合金中的铜、锡比例,锡含量过少,剑的硬度不足;锡含量过高则剑的柔韧差,易于折断,尤其是像秦剑这样剑身接近甚至超过 1 米的长剑,如果锡含量控制不好,在与其他兵器碰撞时甚至会碎裂。从现代科学对秦剑做的化学定量分析可知,剑的表面含锡量约 30%,内部有 20% 左右,硬度相当于中碳钢,秦剑的铜、锡配比让它的硬度和韧性结合得恰到好处,长度、硬度和韧性的平衡性达到了铜制兵器的最佳状况。此外,陕西地区还发现了另外一种短剑,从铸造方式上看,跟传统的中原地区直柄短剑相似,都是一体铸成,直柄直刃。但是,这些剑的剑柄、剑首和剑格却与造型简洁的中原剑不同,剑首多铸有动物和复杂的花纹,被称为“花格剑”。按照花纹的不同,可以将花格剑分为 4 种:第一种剑首为兽首,剑柄铸有蟠螭纹或蟠虺纹,剑格为兽面形;第二种剑首为圆角长方体或花冠形,剑首、剑柄和剑格加一起,形成一个工字形;第三种剑首、剑柄和剑格加一起,形成一个喇叭形,剑柄铸有长方格纹或螺旋条纹;第四种剑首为扁圆球体,剑柄为八棱柱或圆柱体,剑格为兽面形。
除此之外,中原文明的“周边”地区也有各自较为成熟的铸剑工艺,创造出独具特色的剑。限于冶炼和铸造技术,这些剑均为不同形态的短剑。出土数量较多的是北方草原和长城沿线的剑器,其主要为北方游牧民族所使用。有研究认为,春秋战国时代的中国,毁车崇卒的行为效法于北狄,《左传·昭公元年》载:“晋中行穆子败无终及群狄于大原,崇卒也。将战,魏舒曰:‘彼徒我车,所遇又阨,以什共车,必克,困诸阨,又克,请皆卒,自我始。’”〔1〕 在与北方少数民族作战过程中,很多诸侯国发现步兵具有的独特作战力,开始大规模培养步兵,而剑也成为步兵的标配武器,尤以吴起训练的重装步兵“魏武卒”为代表。因此,北方少数民族的剑也是中华剑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制主要是曲柄短剑和直柄短剑。根据近些年的考古发现,以内蒙古努鲁儿虎山为中心的东西地区,发掘出形制独特的青铜短剑,这些剑属于中国古代青铜剑中独具特色的子系统,其形制特点是剑刃呈现出较大幅度的弧曲,因而被称作“曲刃剑”。
西南巴蜀地区的剑也比较有特色,其剑身普遍较短,呈柳叶状,均与三星堆一号祭祀坑出土的一把剑身呈竹叶片状、中间呈弧形下凹的扁茎无格玉制剑属于同类形态,被称作“柳叶剑”。
在四川西部还出土了一种嶲人和昆明人使用的“滇西式剑”,剑柄表面铸有螺旋形花纹,在身柄相交处铸有凸起的山字形纹,形成了圆柱形剑脊。
早期铜剑的核心技术是刺击,像劈、砍、崩、撩、格、洗、截、搅、压、挂、云分等技击技术都是逐渐在后世钢铁剑金属特征下演化出来的,其中的一些还是属于剑舞的技艺。刺杀是最符合铜剑特征的技击模式,因为即使剑内部的含锡量较低,它相对钢铁剑也非常地脆弱,不能够用于劈砍和格截,《战国策》载:“(铜剑)薄之柱上而击之,则折为三,质之石上而击之,则碎为百。”〔1〕 在战斗中,刺的杀伤效果最强——刺死而砍伤。鹤立鸡群的秦剑用于击刺时无疑具有很大的长度优势。荆轲刺杀秦王时,秦王赵政〔2〕 在大殿中绕柱奔逃却无法抽出宝剑,但一旦从侧面抽出就能一击而中,正是由于秦剑体长的优势。即使如此,铜剑过于脆弱的物理特性,使得它从未作为战场上使用的主要兵器,尤其是又窄又薄的秦剑,与厚重和高硬度的斧钺一旦碰触就会断裂。因而最近的研究表明,以秦剑为代表的铜剑主要用于战场指挥、彰显身份、彰显礼仪和陪葬〔1〕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就有晋范鞅用剑以帅卒的记载,《史记·秦本纪》有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的记载,像秦始皇兵马俑中大批量且制作工艺简单的剑则更可能是陪葬用品。虽然在技击价值上,铜剑非常有限,然而,秦国长剑形态的产生却为蕴含中华礼乐特征的武术文化提供了“载道之器”,这可以说是因技术进步而创生的文化现象。
除剑之外,还有一种如果不安装柄形态就与剑类似的短兵,被称为“铍”或“锬”,由于刃部长于矛,所以杀伤力更大,直到汉晋还在使用。从河北燕下都、河南洛阳王城花园战国墓、湖南长沙楚墓、湖北宜昌前坪秦墓等考古发现来看,战国早期就出现了一定数量的铍,上面的铭文也标明了监造这些铍的官员和年代。比如赵国的铍上刻有“二年相邦春平侯”的字样(图 3-6)。《左传·襄公十七年》就有关于铍的记载:“宋华阅卒,华臣弱皋比之室,使贼杀其宰华吴,贼六人以铍杀诸卢门合左师之后。”〔2〕此外,专诸刺杀吴王僚的事件中,也提到使用铍。在安装方式上,分为“铤装铍”和“銎装铍”。铤装铍是把茎插入木杆,再用藤条、布条、革带之类捆扎固定,为了稳固,有的会先上钉、再捆绑;銎装铍则为套筒式安装,即铸造时后部呈现为筒装而套入木杆。
图 3-6 二年相邦春平侯铍(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
二、铁兵的初步崛起
战国时代,既是铜制兵器的顶峰时代,同时也伴随着钢铁兵器快速崛起。此时的铁制兵器数量较少,但是由于继承和仿照了铜兵器非常成熟的制造技术,其工艺水平从一开始就处于较高的层次。而钢铁兵器真正得以应用更有赖于在春秋战国之际出现的钢铁技术革命。
首先,战国之后大量铁矿被发现并被开采,从《管子·地数》的记载来看,“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虽然这是个虚数,但也间接说明此时铁矿的数量已然不少。《地数》还介绍了勘探铁矿的方法:“山上有赭者,其下有铁。”〔1〕 《山海经》共记载有37 处铁矿,其中《西山经》所载铁矿有 8 处:符禺之山(陕西省华阴市北)、竹山(陕西省渭南东南)、龙首之山(陕西省西安市北)、西皇之山(青海省境内湟水河附近)、鸟危山(山西东部地区)、盂(孟)山(山西盂县城北 18 公里)等。《北山经》记载铁矿 6 处:虢(号)山、潘侯山、白马之山(山西省盂县东北)、维龙之山(河北省境内)、柘山(上海金山区山阳镇西北)、乾山。
《中山经》载铁矿的数量更多,有 23 处,如涹山(山西省蒲县北)、泰室之山(河南嵩山一部分)、密山(河南省新安县)、橐山(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夸父之山、少室之山(河南登封嵩山)、荆山(湖北南漳县西部)等。这些铁矿多分布在今陕西、山西、河南、湖北四省,位于秦、赵、韩、楚、魏管辖区域,尤以秦和楚地最多。另外像山东临淄的“朱崖式”、河北的“邯郸式”,也是非常重要的铁矿产地。
其次,采矿技术已趋成熟。20 世纪 70 年代,一座楚国矿井遗址的考古发现表明,此时的采矿业已经发明了集通风、排水、提升、照明和救护为一体的井下作业系统,很好地提高了矿产量。
再次,冶铁城市、冶铁中心在战国时方兴未艾,中心数量以韩、楚两国最多,城市以邯郸、宛城最负盛名,《荀子·议兵篇》载“宛钜铁釶”,指的是宛城生产铁矛,另外像冥山、棠谿、墨阳、邓师等城市后来都成为名剑的代称,正如《楚辞·九叹·怨思》所咏叹:“执棠谿以刜蓬兮,秉干将以割肉。”〔1〕 冶金城市与武兵的一致性关系可见一斑。另外,在行业规模上,也颇为可观,山东临淄齐国故都出土的冶铁遗址,最大的一处达到 40多万平方米,河北燕下都的冶铁遗址有 3 处,共 30 多万平方米,河南新郑郑韩故城冶铁遗址也发现了大规模的冶铁中心。
最后,战国时期,形成了较为良性的冶铁产业。赵国的赵卓氏就以冶铁致富,后迁移至临邛后,因为冶铁而成为当地巨富;魏国的孔氏也以冶铁为业,迁至南阳后靠冶铁成为当地巨富;同样,程郑也是秦国时迁至临邛的冶铁巨富。一个行业一旦能够产生巨大的财富,也就能吸引更多的精英参与其中,也就能继续推动该行业的持续发展。冶铁在战国时形成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极大地促进了钢铁兵器的快速发展。
战国钢铁兵器和相关武术技艺的革新,是包含兵器制造的技术传承与创新,采矿业、冶金业技术进步,以及相关产业链整体进步的共同结果。
河北燕下都遗址是战国时代燕国的都城遗址,从出土的铁兵器来看,充分佐证了战国史料所记载的武术器械发展状况。出土兵器中,有一大部分是铸铁制的斧子,使用者很可能是下级士兵或者被征召的农民,这与战国大规模战争的背景相符。更为重要的发现是其他兵器:“15 柄铁剑、1 柄铜剑、1 把铁环首刀、12支铁戟、19 支铁矛、4 把铁匕首、1 个铜铍头、1 支铜戈、11 具铁胄、10 具铜胄,铁器占总体出土金属器的 65.8%。”〔1〕 这显示出战国兵器中钢铁与铜混用的状况,并且铁兵器已经开始成为主流,而且能够被普通军官或士兵随身携带并随葬的物品,必然不是稀缺品,应该已经被大规模生产。在铸造方法上,铁剑系用铁矿石在固态下经木炭还原(即块炼法)的方式整体成型并打造而成,长度都超过了 80 厘米,最长的两柄超过 1 米;铁戟是将增碳的钢片叠在一起锻打,或将铁片叠加增碳锻打成型,然后整体淬火而成,成分非常接近高碳钢。我国南方的很多考古发掘表明,像江苏六合程桥,长沙识字岭、龙洞坡出土的矛、戟、剑、链等钢铁兵器的技术更加精湛。很多学者研究认为,战国时期南方铁器较北方铁器更为先进, 楚国还发明了更为先进的锻钢技术,大大提升了其军事实力。
钢铁兵器的大规模出现,在中华武术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更加优化的柔韧与硬度平衡,极大地改变了武术的技法,丰富了运用兵器的技术,更为重要的是,运用钢铁块炼法打造的刀、剑诞育了中华人文教化精神重要的器物载体,也催生出了新的专业习练武术的群体——武士阶层。
第二节 习武阶层下移催生的武术群体
春秋战国时代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各诸侯国之间充满了政治博弈和军事对抗。战争作为政治的延续,深受政治形态的影响与支配,而“三家分晋”这类重大的政治转折背后的推手恰恰就是钢铁技术的进步。钢铁铸造技术的进步产生了两大结果:一是兵器更加廉价,让习武人群更加容易获得兵器;二是铁农具带来的生产效率大提升,瓦解了西周建立的井田制,创造出了更多可以不依赖农业生存的职业,诞生了很多“不垦而食”的群体。
在该背景下,西周以来形成的具有表演仪式性的战争模式被打破,政治博弈和军事对抗一并进入了新的阶段。战争的血腥和残酷性使得以贵族为战争核心的旧模式难以为继,大量平民被征召进入军队,贵族开始退居幕后。在该过程中,贵族将他们的武术技艺传播和教授给平民阶层成为常态,加上原本掌握在贵族手中的历史、政治、军事等知识也开始向平民传播,发生了武术技艺和文化知识的双重“阶层下移”,继而导致了“官学制度”的暂时衰弱。
这一方面促使由“私学”形成新的习武人群和教育“产业链”,像孔子、墨子这样的师者往往来者不拒、有教无类,让大量出身卑微的下层民众受到教育;另一方面让那个时代能够独立思考、有主观能动性的人越来越多,“从师受道”成为当时的风尚。
在这一“礼坏乐崩”的知识技艺下移背景下,拥有自由思想、身怀高超武艺的犯禁之侠走上历史舞台,也让抱着“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目的的平民子弟能够通过加入军队获得军功或者学习文化成为各国政治名人的座上宾。习武不再拘囿于军队,各地私学兴盛,学有所成后封官拜相的布衣不在少数,即使不能像孙膑、庞涓、张仪、苏秦那样位高权重,也能够作为各国贵族的门客而生活无忧,苏轼总结说:“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1〕战国贵族素来就有养士的风范,其中包括学士、方士、策士、武士和术士,以战国四君子魏国信陵君(魏无忌)、赵国平原君(赵胜)、楚国春申君(黄歇)、齐国孟尝君(田文)为代表。除黄歇以外,魏无忌、赵胜、田文皆是王族,在各国自成势力。如《韩非子》所载:“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以彰其威。”这些贵族所延揽的各类士人数量一度可达数千甚至万人之巨,《史记》载:“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六万余家矣”,《战国策·齐策》载:“(田骈)訾养千钟,徒百人”,《太平寰宇记》载:“(淳于髡)诸弟子三千人为缞绖。”虽然这些士人各怀技能,但在那个征伐战争非常剧烈的时代,拥有一身武艺必然更容易受到贵族甚至国君的重视,《后汉书·舆服志》载:“赵武灵王以(鹖)表武士”,《墨子·备梯》载:“攻备已具,武士又多”,重视武士成为战国时代各国吸纳人才的重要国家政策,齐桓公要求“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于众者,有则告知”,公侯权贵与武士在这一时期产生了相馈赠的关系〔1〕 。
自春秋时期起,文武分途就已经发生,职业分化和专门化逐渐成为常态,像孔子这样文武技兼具的士阶层已经开始专以文化教育为业,如《庄子·天下》所说“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2〕 。在当时“因材施教”的理念下,以习武为业“不与文士混”的武士阶层崛起。
与孔、孟“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论语·子路》)、“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的儒家思想形成鲜明对照,“言必信,行必果”“慷慨赴死”“死不旋踵”“见危授命、以救时难”的中华武士精神也自此诞生。
暂时衰弱的武术官学与一时繁荣的私学之并存,诞育形成了春秋战国习武的两类阶层和两类技艺,即没落的贵族武士与布衣武士阶层,战场格斗技艺与私斗技艺,分化出了两类武士:“列阵之士”“持戟之士”与“死士”“侠士”“勇士”“力士”。
虽然同为武士,但格斗技击技术却存在很大区别。作为列阵和持戟的军事武术,技术贵在服从战阵行进的需求,要义在“立卒伍,定行列”(《司马法》),因而武技本身非常简单,譬如吴越楚地的战士善用双手剑,特点是大开大合,利于战阵,但变化起来较困难,不适合通常民间一对一的技击。《汉书·刑法志》载:“齐愍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世方争于功利,而驰说者以孙、吴为宗。……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1〕 其中的“技击”“武卒”“锐士”指的都是官方训练出的武士。而私学培养出的民间武术则强调突袭,突出灵活多变,譬如刺客所用的短剑一般为单手剑,以专诸刺杀王僚使用的名剑鱼肠为典型。很多出身私学的骑士也会在蒐猎和私斗活动中使用单手剑,洛阳金村古墓出土的铜镜上绘制的图案就显示为单手剑(图 3-7)。与军事武术以戈、矛、戟等长兵为主的作战方式不同,民间私学培养出的武士则以剑、刀等短兵为主要作战武器,时称“家斗”,《韩非子·显学》载“家斗之勇尊显”〔2〕 。因而,私学出身的武士也被称作“私剑之客”,韩非子称“群侠以私剑养”,指出了武侠技术习得与传承的来源。
图 3-7 错金银狩猎纹镜上的格兽图2016,第 821 页。
作为“私剑养”的武士以“布衣之士”出身的平民居多,这也符合战国平民阶层崛起的历史记载,由于其游离于旧的宗法制度之外,因而被强调耕战的法家冠以“犯禁之侠”的名目,这也使得这一群体与同为布衣的墨家产生了很多交集。墨家有“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庄子·天下》)的侠义精神,多勇武之士。清人陈澧在《东塾读书记》中提出:“墨子之学,以死为能事,战国侠烈之风,盖出于此。”〔1〕 谭嗣同《仁学》提出:“墨有两派:一曰‘任侠’,一曰‘格致’。”〔2〕 陈柱《诸子概论》也认为:“墨学既以振世救弊为主,故一变而为侠。”〔3〕 鲁迅则直接认为“墨子之徒为侠”〔4〕 。因而,在当时民间习武人群中,出身于墨家的游侠是一股重要的势力。
但与一般意义上拥有私剑技艺的侠不同,墨家的游侠并非属于某个或某些贵族的“私人武装”,不从属于某些贵族公卿,而是心怀“兼爱非攻”“振世救弊”大义理想与人格的独立学派与团体,钱穆在《释侠》篇中说“侠乃养私剑者,而以私剑见养者非侠”〔5〕 。《庄子·说剑》将私剑格斗之人描述为:“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6〕 这与墨侠的特征大相径庭,而让韩非和荀子忌惮和诟病的侠,主要也并非墨侠,而是拥有私剑技艺从雇于某些个人的武装。尤其到了战国集释》,中华书局,1954,第 442 页。
末期,墨侠的一部分融入和服务于秦国以大一统为目标的耕战体系,后世墨家的武士逐渐销声匿迹在时代洪流当中。
此外,私学还培育了另外一个特殊武术群体——刺客,以曹沫、专诸、要离、聂政、荆轲最负盛名。这些刺客的身份大多为生活在民间的平民,除了身怀勇力和习得一身武艺,也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个人信条、理念,不图富贵,崇尚节义,如《史记·刺客列传》载荆轲“好读书击剑”,《太平御览》载聂政除了剑术不凡,为了报仇还“学鼓琴,七年而琴成”。刺客群体使用的兵器主要是短剑或匕,格斗技艺也非常简单,主要是出其不意的突然刺击,没有特别丰富的剑术技法。限于史料的匮乏和他们可能的生活境遇,刺客群体的武艺缺乏明确的师承关系,也未有统一的思想纲领,但受到当时儒、墨思想的多重影响,不惜牺牲生命完成使命的义举行为模式存在基本一致性。司马迁对刺客的总体评价为:“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 也正是司马迁等史学家的有意着墨,让刺客这一习武群体得以广为人知,也让他们与武侠精神产生了很多交汇。
春秋战国是旧秩序解体、新秩序未立的时代,民间武术群体得以在这一历史夹缝中存在,虽然时间短暂,但却生成了属于平民阶层的武术技艺与价值观念,并深远地影响到后世武术精神的复兴和重构。晚清梁启超、谭嗣同等在论证中华武士道精神与竞争精神以图民族自强时,诞育于春秋战国武士群体的武侠精神就成为其最为重要的历史、文化和价值来源。
第三节 兵器创新催生的武术文化
冶金技术的快速进步与诸子百家的文化浸染,推动剑术正式走入中华武术历史舞台的中心,以剑为文化符号的中华武术在此阶段形成。从春秋时代起,历代思想家逐渐赋予了剑和剑术以特殊的文化地位。《韩非子·显学》载:“立节参明,执操不侵,怨言过于耳,必随之以剑,世主必从而礼之,以为自好之士。”〔1〕无论是显示人的品格节操,还是整体素养,抑或是身份地位,表征德性,剑都成为重要的配饰。墨家则认为,剑器之利与圣王教化是统一的,以剑示人是非常重要的正义行为,《墨子》载:“古者圣王……日带剑,为刺则入,击则断,旁击而不折,此剑之利也。”〔2〕 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总结道:“非信、廉、仁、勇,不能传兵论剑,与道同符,内可以治身,外可以应变,君子比德焉。”〔3〕 将修身与格斗文化紧密结合,甚至提升到了“与道同符”的高度。春秋战国时代形成的以“道”“德”为核心的文化形态和对“君子”人格的追求,赋予了武术文化更加明晰的内涵特征,而以剑为代表的载道之器把诸子百家时代形而上的中华精神置于其中,与剑相关的武术文化也通过相关行为方式、仪式服饰、阐释论述被展现出来。
一、剑的文化形态
从春秋时代起,铸剑技术的提升、私学的发展、武士阶层的崛起、贵族公卿养士风尚的兴起,都促使剑一方面成为非常普遍的武术技艺,另一方面成为一种文化娱乐活动。当贵族养士、好剑与剑术普及等要素均被满足,以国君、公卿为主导的带有娱乐性的剑文化就得以产生。如《孟子·滕文公上》提到滕国国君滕文公喜好“驰马试剑”,《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记载莒国国君“虐而好剑,苟铸剑,必试错人”〔1〕 。《庄子·说剑》载赵惠文王酷爱剑术活动,豢养剑客三千人,剑客夜以继日地在他面前表演击剑。国君沉湎剑术的行为引得太子担忧,太子只好请出庄子劝解。这一时期,弥漫于社会的好剑之风又与游侠相结合,促使剑侠文化产生,并一度盛行,反过来也极大地促进了剑文化的发展。游侠行踪不定的行为方式和诡秘的技术,还为春秋战国时期的剑文化增添了神秘色彩。
由于格斗的需要,击剑所用的“剑服”出现。《孔子家语》载“子路戎服见于孔子”,这里的戎服指的是作战用的特殊军服。
《庄子·说剑》中“请治剑服”“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此处提及的“剑服”就不是当时日常穿着的服装,而是与同篇中的“儒服”相对的一种剑士为格斗活动方便所穿的“短后之衣”〔2〕 。
商周以来的服饰,一般为成套的襦、裤、深衣、下裳,或为上衣、下裳的“深衣”〔3〕 ,裤子为两条裤管围成的不连裆的“胫衣”,因而需要用下裳遮蔽。这对于人的运动而言非常不便,尤其不适合武术活动。春秋战国时期的衣着,从上层贵族的宽博、下层布衣的窄小,逐渐变化融合,深衣也开始成为民众的衣着,上层武士也穿活动更加方便的窄口袖裤的服装。这种风格的服装在山彪镇铜鉴、百花潭嵌错图像铜壶、宴乐采桑射猎交战纹壶上所绘的使用戈、剑格斗的武士图中就能见其概貌。更值得注意的是,少数民族的服饰“胡服”实质上影响汉民族已久,其特征是衣长仅齐膝,腰束郭洛带,用带钩,穿靴,裤子是连裆的。从出土文物的图形和文献资料可以推定,类似“剑服”这样的武士服装已然发生了“胡化”,武术的技艺和文化样式也促使服饰文化产生了新变化。
东周时期剑的礼仪功能发展到较高的水平,开始替代斧钺成为带有礼器性质的兵器,因而剑本身也开始附带各种装饰,《管子》载:“羽剑珠饰者,斩生之斧也。”〔1〕 虽然从出土证据来看,没有发现珠饰剑(这也可能与珍珠的化学性质不稳定有关),但三晋地区、吴越地区、楚国地区和岭南地区的很多墓葬均发掘出很具礼仪代表性的器型——“玉具剑”,即使用玉石装饰的剑,通常剑首、剑格、剑璏和剑珌为玉制(图 3-8)。刘向《说苑·反质篇》谓:“经侯往适魏太子,左带羽玉具剑”〔2〕 。玉具剑的形态大致分为三期:春秋早中期、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和战国中晚期,器型基本一致,主要变化趋势是器型由厚重趋于扁薄,璏趋于加长,珌由短趋于扁而长,样式由多变趋于规范统一,以直接榫合、辅助固定榫合、穿绳固定和套入穿孔法固定在金属剑身上。剑身纹饰与铜剑基本一致,以几何形的云纹和谷纹等为主,雕刻技法主要有阴刻、减地浮雕与浮雕法。玉具剑对当时文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玉饰剑”的观念上,尤其是盛产剑的楚地,更是把剑与彰显人文品格的玉等同起来,《楚辞·九歌·东皇太一》载:“吉日兮辰良,穆将愉兮上皇。抚长剑兮玉珥,璆锵鸣兮琳琅。”〔1〕 在大夫屈原看来,抚摸把玩长剑就像玉珥锵鸣一般滋润身心,佩剑与佩玉具有相似的修身意涵。《说苑·善说》载,楚国的王族襄成君“始封之日,衣翠衣、带玉璏剑,履缟舄,立于流水之上”〔2〕 。把带玉与佩剑并称,这也使得佩剑成为士人群体最重要的文化认同,甚至影响了汉代铁剑的形制与纹饰。
图 3-8 玉具剑及其玉制配件剑的礼仪性最具中华文化特质,除了用于指挥军队、彰显权力、昭示德性,还用于礼赠贵宾。《史记 • 吴太伯世家》记载了季札在出使他国过程中,将所佩宝剑献于徐国国君的事,虽然当时徐君已死,但季札解下宝剑,挂在徐君坟墓树木之上才离开。
《左传·哀公十一年》记载了吴王打败齐军,将剑赏赐鲁叔孙的事件。《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也记载了子贡出使越国,越王勾践赠剑的事件。在古代,礼器与宗教、占卜密切相关。王昭禹注释的《周礼·考工记》有“桃氏为剑”的内容,载“谓之桃氏,以桃能辟除不祥,而剑亦能止暴恶故也”,由剑延伸出的“除不祥”与“止暴”合一的文化意涵,也为后世道教剑的诸多宗教内涵奠定了基础。剑的宗教文化意味,使得它自然具有占卜吉凶的作用,士人不仅带剑视日之吉凶,还根据佩剑来选择吉日。山西浑源李峪村出土的“少虡剑”上就刻有“吉日壬午,乍为元用,玄镠镈吕(铝),朕余名之,胃(谓)之少虡”〔1〕 的铭文,同样,陕西凤翔战国秦墓出土的一把铜剑上也刻有“吉为乍元用”〔2〕的铭文,表明剑具备保佑人趋吉避凶的宗教意义。
剑的重要文化地位、宗教意义和“百金”〔3〕的价值,《庄子·刻意》载“夫有干越之剑者,柙而藏之,不敢用也,宝之至也”〔4〕 ,使得这一时期产生了与剑相关的丰富的文化叙事,塑造了欧冶子、干将、莫邪等铸剑师的人物形象。《越绝书·外传记宝剑》载,欧冶子曾应楚昭王之诏与干将一同“凿茨山,泄其溪,取铁英,作为铁剑三枚:一曰龙渊、二曰泰阿、三曰工布”〔5〕 ,之后,得此三剑的楚王带泰阿剑指挥军队大破晋郑王。此类战国时代的叙事,传至汉晋,经过时代发酵,影响更甚。《列士传》《孝子传》《搜神记》均根据这些早期叙事创造了干将为晋王铸剑的悲剧与复仇故事,讲述了干将、莫邪夫妇为王铸雌雄宝剑却被残杀,其子赤鼻(《孝子传》《搜神记》名眉间尺)拿到雌剑,刎颈自杀托付剑客面见晋王,剑客斩杀王头入鼎后也自杀,三个头颅煮烂而难以分开,葬为三王冢的故事。鲁迅也根据此于 1927 年创作了《眉间尺——新编故事之一》。由此可见此阶段与铸剑相关的文化影响力,也从侧面反映了该时代的剑文化之繁荣。
在铸剑文化的影响下,名剑辈出,道家文献《列子》就借周公、孔子之言,叙述了“含光”“承影”“宵练”三把名剑:孔周曰:“吾有三剑,唯子所择;皆不能杀人,且先言其状。
一曰含光,视之不可见,运之不知其有。所触也,泯然无际,经物而物不觉。二曰承影,将旦昧爽之交,日夕昏明之际,北面而察之,淡淡焉若有物存,莫识其状。其所触也,窃窃然有声,经物而物不疾也。三曰宵练,方昼则见影而不见光,方夜见光而不见形。其触物也,騞然而过,随过随合,觉疾而不血刃焉。”〔1〕由此催生了“相剑”文化和一批“相剑”大师。相剑师能够通过观察和触摸剑的器型、纹饰、铭文、金属色泽判断与鉴别剑的优劣和名剑真伪。《韩非子·说林上》载:“曾从子,善相剑者也。”〔2〕 记载了春秋时代相剑师曾从子试图借为吴王鉴剑的时机而刺杀之的事迹,这是有关该职业最早的文献。《吕氏春秋·疑似》也有记载:“使人大迷惑者,必物之相似也。玉人之所患,患石之似玉者;相剑者之所患,患剑之似吴干者。”〔1〕 把相剑与断玉作比。《吕氏春秋·别类》 又载: “相剑者曰:白,所以为坚也。黄,所以为纫(韧)也,黄白杂 ,则坚且纫(韧)。”〔2〕对铸造工艺水平表现出的剑的金属色泽做出了总结。盛产宝剑的吴越之地,相剑师的记载更为丰富,《吴越春秋·阖闾内传第四》载:楚昭王卧而寤,得吴王湛卢之剑于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湖子而问曰:“寡人卧觉而得宝剑,不知其名,是何剑也?”风湖子曰:“此谓湛卢之剑。”昭王曰:“何以言之?”风湖子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
鱼肠之剑已杀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入楚也。”〔3〕文中所载风湖子就是一位对名剑了然于胸的相剑师。《越绝书·越绝卷第十一》也记载了一名相剑师薛烛,越王勾践曾召其相剑,薛烛指出“毫曹”“巨阙”都算不上宝剑,因为真正的宝剑“金锡和铜而不离”,也就是铸剑时铜、锡的比例必须拿捏得非常精确,但这两把剑都达不到最优,直到勾践取出“纯钧”,薛烛才“忽如败。有顷,惧如悟。下阶而深惟,简衣而坐望之。
手振拂扬,其华捽如芙蓉始出。观其釽,烂如列星之行;观其光,浑浑如水之溢于塘;观其断,岩岩如琐石;观其才,焕焕如冰释”,认为这把剑是“太一下观,天精下之”〔1〕 的宝剑。薛烛凭借肉眼观察与触觉感知就能够估计出剑的金属特性,可见其相剑水平之高超。相剑师识别宝剑的技能建立在熟知铸剑技术的基础上,是结合剑的形貌特征而概括出来的。而且他们还需要掌握名剑的相关知识,诸如使用情况、外观、形制、特征等,只有掌握了全面的识别知识,才可能准确地识别剑器的真伪和价值。相剑行业的发展,也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剑文化的辐射广度与深度,此时期诞生了一批铸剑、相剑、佩剑、祭剑、舞剑的人物。
二、武舞与手搏的文化样态
在剑文化发展方兴未艾的同时,原始的武舞所持的器械也发生了变化,礼仪形式也相应有所改变。《孔子家语》载:“子路戎服见于孔子,拔剑而舞。”表明在剑流行的春秋战国之际,武舞者手持的武兵中出现了剑的身影,在宴乐渔猎攻战纹图壶有关宴乐的花纹(图 3-9)上可以明显看到,起舞之人腰间的剑鞘。自周代流传下的武舞活动中,击刺是非常重要的动作,《毛诗正义》载:“谓文王时有击刺之法,武王作乐,象而为舞。”〔2〕 相对于戈,剑的击刺功用更加明显,而随着时代发展,曾经作为常用兵器和礼器的戈、戚、斧、钺已经逐渐被刀、剑所取代,因而武舞出现了新的形式——剑舞。春秋时吴国季札所见的武舞名为《象箾》《南籲》,“箾”指的是削尖的竿子,与“鞘”通假,也意为“装刀剑的套子”,因而此时的武舞,可能发生了变化,存在持剑和持戈而舞并行的状况。甚至随着周礼的崩坏,武舞的形式已经不同以往。《大武》在周时本来是一种关于武王伐纣的“正义叙事”,是周孔德性文化的一部分,《乐书》阐释道:“《春秋传》曰:‘于文止戈为武,戈则器也,所以示事;止则象也,所以示志。’”〔1〕将国家军政意义上的“武”正式解释为“止戈”,《乐书》还进一步把《国语》《左传》中楚庄王关于“武德”的内容融合其中,曰:“《大武》之乐,武王作之于前,成王酌先祖之道,以成之于后。其事则武,其道则养天下。……以武有七德,而安民、和众、阜财固在其中矣。”这可以被视为先秦礼乐文化的载体——武舞这种表达方式的最后辉煌。
图 3-9 宴乐渔猎攻战纹图壶局部除了剑道文化、武舞文化,商周以后的搏兽和角力活动至春秋战国进一步发展,原本用于蒐猎和军队训练股肱之力的军事活动,转变成为一种士人参与的文化行为。春秋时代的《诗经·大叔于田》就载有“叔在薮,火烈具举。襢裼暴虎,献于公所”〔2〕 。
战国时期,与野兽格斗的风尚则更为盛行,相关出土证据和文献记载也颇多。例如,战国武士斗兽纹青铜镜上就绘制有武士与虎豹搏斗的花纹(图 3-10)。《墨子·明鬼下》载:“推哆大戏,生列(裂)兕虎。”〔1〕 《晏子春秋·谏上》载:“推侈……足走千里,手裂兕虎。”〔2〕 战国文献《尸子》载:“孟贲水行不避蛟龙,陆行不避虎兕。……左执泰行之獶,而右搏雕虎。飞廉恶来,力角犀兕,勇搏熊犀。”〔3〕 这些与老虎、犀牛、熊格斗的活动,与古罗马的角斗士表演有着很多相似之处,但古中国的角斗参与者身份并非奴隶,而是士族群体,参与角斗成为显示个人勇力、彰显个人威信的“表演”,一度成为一种文化和生活方式,其风尚一直持续到汉唐,充分体现了春秋战国时期人的尚武情结,以至于上至公卿、下至布衣无不积极参与了格斗技击相关的活动。
图 3-10 武士斗兽纹青铜镜(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第四节 诸子思想诞育的武术理论
春秋战国突破了旧秩序,百家争鸣的思想文化逐渐沉淀为各个学派的理论,形成了诸子百家,其中对当世乃至后世武术影响较为深远的是墨家、儒家、兵家和道家之思想。虽然在这一时期,墨、儒、兵、道的理论并没有直接转化为武术典籍或成熟的武术理论,但从历史的细部却不难发现,此时习武者的行为模式蕴含了各家的核心理念与价值。
一、墨家的武侠思想
最早作为武士的侠,其根本的行动信条和思想理念源自墨家。
“言必信,行必果”这一儒家所反对和被指作“硁硁然小人”的行为,却是墨家所高度崇尚的道德信条。顾颉刚考证认为:“(战国)攻伐最剧烈之时代也,其慷慨赴死精神有甚于春秋,故士之好武者正复不少,彼辈自成一集团,不与文士溷,以两集团之对立。
文者谓之‘儒’,武者谓之‘侠’。”〔1〕 冯友兰也有相同观点,认为儒、侠对立即儒、墨之对立,因墨即出于侠〔2〕 。所以,真正将武的技术与独立人格统摄于一体的是强调“任侠”的墨家门生,而不是高举道德规训的儒士。儒士重实现集体价值的名誉之义,墨侠重实现个人价值的行动之义,因而尤其尚勇,《墨子·杂守》载:“养勇,养其勇气。”墨家刻苦耐劳、勤俭节约、兼爱互利的思想和救世献身的精神,构成了武术人的精神和价值底层。
武术精神真正的源头为墨侠一脉。墨家重视实践经验、强调践履的作风影响深远,像清初颜元、李塨,都是外儒内侠的杰出代表。
出身墨家的武士另一重要特征是不矜于身,他们认为躯体就是用来为保护弱者、实现大义而牺牲的,可以随时弃之如敝屣,因而死不旋踵,极富个人牺牲精神(这常常被儒者视作匹夫之勇)。
因此,墨家子弟当然以为儒家的“礼”烦扰而无意义,厚葬靡财只能徒增贫民的负担,久而久之会伤生而害事,在实质上背离了“周道”而用了“夏政”。作为道德功利主义者,墨家的践行与儒家不同,他们认为“践行”意谓通过“身体”之作为而实现的。
墨家的核心思想是“兼相爱”,这种相爱的行为基础是“非攻”,而在乱世中实践非攻的手段是捐己之躯,将现实的自己的躯体作为换取义的主体投注于他人,实现弱者的利益,造就众人的福祉。
崇信墨家思想的武士以身体力行的身体观来实现义,充分表现了武者的直爽和勇气。
但这并非是说墨家的武士对自己的生命是绝对漠视的,如墨子所讲“‘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身贵于天下,只有遇到大义,方才值得舍身取之,所以墨子又说“争一言以相杀,是贵义于其身也。故曰,万事莫贵于义也”〔1〕 。在墨家看来,列强为了私利争霸,此时武士应当挺身而出,保全众人,不惜伤身。墨子对武士的要求是在珍惜自身的前提下拥有一身武艺,只有武力强,才能保护自身、帮扶弱者,因而他强调要以“形”来增进“知”,以“知”来促进“形”,学者许士密指出:“于人的生命存在来说,知与形是统一的,二者缺一不可的,没有对知识学习的强烈渴望,人只能沦为动物;反过来,假若没有对身体形体的保护,人自身的存在就难以为继。”〔1〕 显然,墨子对武士的要求是身体与知识必须合一,充分肯定了身体和身体认知的重要性,使人的生命活动具有了更丰富、更深刻的内涵。
墨家思想认为,武士的身体绝不能是麻木的,否则无法感知他人的痛苦,对待人之国、家、身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一般,归结而言,就是“视人若己,爱人如己”“视人之身,若视其身”。
感觉到痛苦并不能解决痛苦,所以必须练就有武力、有能力的身体,身体的强壮有力和思想的敏锐都是墨子所看重的,所谓“有游于子墨子之门者,身体强良,思虑徇通,欲使随而学”〔2〕 ,可以说,思想睿智、武术技能高超的武士才是墨子真正想培养的和理想中的人才,因为唯有他们,才能在现实世界拯救苍生于水火。牟宗三曾在陈拱《儒墨平议》一书的序言中说:“墨子心灵质朴,而慧解不足;情执累重,而义不通透;生命枯索,而乏舒畅润泽之机;行文重衍,而多偏滞害道之辞。”〔3〕 的确,墨家的武士集团没有建立起一套理论严密、系统庞大、可以真正普遍施行的学说体系,但绝非牟宗三所说的那样,是生命枯索、乏舒畅润泽之机的,根据有限的记载,可以读出墨家的武士必然是充满活力、激情和灵动的。他们的身体是强壮的、鲜活的,身怀高超的武艺,心揣高尚的情操;他们重情重义,仗义执言,虽不似儒家那么文质彬彬,却也气度非凡;他们不像儒士那样太过珍惜名誉,而是鄙视名誉、唯重义气。可以说,墨家所培养的武士之独立人格、高尚品格、道德情操才真正属于中国武术最本然的精神内核。
二、儒家的武礼思想
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春秋战国儒家思想对后世的武术影响深远而深刻,包括孔子及其学生在内的早期儒者也都身怀高超武技,而且儒家还与墨家渊源甚深,作为中国武士创始者的墨子在鲁国曾师从儒者,据《吕氏春秋·当染》载“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桓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于鲁,墨子学焉”〔1〕 ,又据《淮南子·要略》载“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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